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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长期闲置的房子如何处理?土地新规下,数亿农村人迎来好消息

2023-11-13 04:4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第一、闲置房屋被拆除或被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情况

依照2020年最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以及《物权法》、《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此外,根据国家相关安排,2020年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将基本结束,如果宅基地无法完成确权,原则上就会被村集体收回使用权,甚至要拆除宅基地上的房子。

一般来说,收回宅基地或拆除房屋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四类:1、乱占耕地建房、未经批准建房或者不符合城乡规划建设的房屋。2、城镇居民非法购买的宅基地和小产权房。3、已经失去了所有权主体,因无人继承而导致的闲置房屋或者常年无人打理的危房。4、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没有重新建设新房的也会被收回。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以上这4种情况,一般没有任何的经济补偿,所以家里有此类闲置房屋的应该重点关注,早做打算。

第二、除收回、拆除以外,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的“盘活”方式,3种方式助农民增收

1、适当“放活”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众所周知,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的基本居住保障,所以国家一直都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城镇居民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等。不过,随着《土地管理法》的重新修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得到了的“放活”。

一方面,村集体可以把闲置的宅基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此举不仅可以避免土地资源被白白浪费,而且还可以直接提高土地增值收益。另一方面,虽然不可以买卖宅基地,但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可以租赁农房居住或者开展经营,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另行约定。显而易见,随着社会资本、资源的流入,农民不仅可以获得一份财产性收入,而且不少村民甚至可以实现在家门口就业。

2、试点推行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举措。根据新版《土地管理法》以及《物权法》的规定,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即使已经进城落户,但是也可以继承父母留在农村的老房子。目前,国家正在试点进城落户的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或者转让宅基地的举措,其中明确规定,如果农民不愿意退出宅基地,就不能强迫其退出,如果退出的话,前提必须是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

说得通俗一点,土地新规之下,对于已经在城镇落户的农民来说,无形当中多了一份自主权。如果不退出宅基地,那么农村的房子可以留下来,以后权当多了一个周末度假的地方,也是不错的选择。但是,如果选择退出宅基地的话,也可以获得一笔不错的收入。因此,到底应该如果选择,就全看自己了。

3、鼓励闲置宅基地在村集体内部流转。根据《土地管理法》以及国家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来看,其中明确规定,鼓励各地各村盘活利用闲置的宅基地和房屋,除了用于满足农民新增的宅基地需求以外,还要优先用于新农村建设和产业经济的发展,比如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

在笔者看来,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产业的特性决定了此举更加利好靠近城市周边的农村地区,特别是大城市周边的农村地区。值得注意的是,前段时间,农业农村部还明确表示支持返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的住宅发展适合的乡村产业,我们相信随着政策利好的不断释放,不排除未来会有很多农村流出人口再次回流。

最后总结一下:在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随着农村人口源源不断地流入城市,农村闲置了大量的宅基地和房子,而且这些宅基地和房子往往很难实现其市场价值,所以最终只能白白闲置和浪费。根据国家行政学院的研究报告显示,保守估算目前全国闲置宅基地规模已经达到了133亿平方米。因此,如果这些规模巨大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得到了充分的盘活和利用,无疑会给广大农村地区,以及数亿农民带来巨大的好处。

实际上,我们看到,国家已经开始行动了。除了重新修订了《土地管理法》以外,还发布了其他一系列的土地新规定,预计明年开始,农村闲置的宅基地、房子统统都要按“新规”处理了。新规下,不仅可以盘活农村的土地资源,提高农村闲置房产的使用效率,而且随着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还能够起到缓解城镇建设用地压力的作用。除此之外,通过宅基地使用权放活、有偿退出、开展多种经营等三种方式,还可以进一步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使得农民收入来源更加多元化。显而易见,这是一举多得的好事情。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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